|
||||
转载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烟花爆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录入日期:2018-02-06 |
各市质监局,示范区质监局: 最近,省局组织对全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样53个批次,其中鞭炮10个批次,双响炮5个批次,烟花28个批次,喷花10个批次,涉及44家省外生产企业(我省无生产企业)。本次抽查依据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24426-2009《烟花爆竹标志》标准要求,组合烟花主要对包装、外观、部件、结构与材质、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燃放性能和标志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双响炮、鞭炮、喷花主要对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燃放性能和标志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合格48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均为鞭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4%。总的来看,经过近几年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供销社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严格把关,全省烟花爆竹商品质量有了明显改观,但我省市场上爆花爆竹商品质量仍然不容乐观,消费安全、经营安全问题仍需引起相关监管部门和经营者、消费者的高度重视,严格防范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次监督抽查烟花爆竹商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为: 1.部件(引火线)。引火线,又称药捻,是指用于烟花爆竹点火、传火、控制时间的烟火药制品。引火线又被称为烟花爆竹燃放者的“生命安全线”,合格的引火线能够保证燃放者在烟花爆竹引爆前跑出危险区域。引火线短,往往来不及躲闪,留下安全隐患。本次抽查的商品中,共有5个批次的商品部件不合格,不合格商品占到9.4%,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引燃时间短和无绿色引线上。 2.标志不合格。产品标志这一项包括产品名称(使用的中文汉字要求规范)、产品级别(其中:字体要求不小于4号字)、产品类别、警示语(要求“警示语”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 mm,或不小于4号字)、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和保质期等。本次抽查中有2批商品标志不合格,不合格商品占到3.8%,主要表现为无含药量、无消费类别。此类产品没有起到告知义务,易使燃放者错误燃放,留下安全隐患。 针对本次烟花爆竹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出的问题,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省局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市质监局,由其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省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省局已将不合格报告寄送至相关省质监部门,由其做好追根溯源、制止不合格产品生产行为等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帮助不合格企业搞好整改,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保证商品质量安全,切实让消费者满意;要本着扶优治劣的原则,严格奖惩。对在监督抽查中商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给予公开通报、新闻曝光、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促使经营者严把进货质量关,杜绝销售不合格商品;要采取有效形式,搞好消费引导。要广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附件:1.山西省烟花爆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商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2.山西省烟花爆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商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2018年1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