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载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通风机等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录入日期:2018-01-10 |
各市质监局,示范区质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期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通风机、互感器、血压计、电子计价秤、热量表、水准仪等6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了75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21家,经销企业54家)的104个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97个批次,不合格7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6.7%。其中,互感器抽样11个批次,血压计抽检26个批次,热量表抽检15个批次,水准仪抽检15个批次,以上4种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通风机、电子计价秤的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15.4%、27.3%。
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山西省侯马市鑫丰康风机有限公司在监督抽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抽查结果分析 通风机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14家通风机生产企业的26个批次产品,主要对通风机的外观质量、机械运转试验、电动机绕组冷态绝缘电阻值、叶片与机壳径向单侧间隙、振动速度有效值、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空气动力性能、噪声、成套性检查等13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22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5.4%。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最高全压效率项目不合格。 通风机的最高全压效率不符合规定要求,会造成通风机在相同额定功率的情况下,风量和压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满足不了矿井生产需求,而且会使通风机的耗能升高,给用户造成用电浪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风机设计结构、叶形模具、叶片布局不够合理,生产工艺控制不细以及出厂检验把关不严。 电子计价秤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9家电子计价秤生产经销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家、经销企业8家)的11个批次产品,重点对电子计价秤的称量性能、除皮称量、偏载、鉴别力、重复性、蠕变、回零、倾斜、抗干扰性能、温度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均为省外企业生产),不合格检出率为27.3%。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温度、称量性能项目不合格。 电子计价秤的主要用途是用来称量商品进行贸易结算,称量性能超差,会导致称量不准,发生不公平交易。导致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购进的传感器质量低下;二是装配传感器时没有逐个的进行温度补偿;三是电子计价秤加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所用原材料质量不过关;四是工艺控制不严,装配不精确。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后处理时限,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及时报省局监督处。
附件: 1.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2018年1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