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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车用汽柴油等25种危险化学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录入日期:2018-01-05

各市质监局,示范区质监局:

    为推进落实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局《发挥质监优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年7月份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车用汽柴油、煤焦油、甲醇、硝酸钾、粗苯等25种危险化学品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562家生产经销企业的1357个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1262个批次,不合格95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7.0%。

     其中,硫磺、甲醛、二甲苯、氧、氧(压缩)、氮、氢气、烧碱、甲醇、硝酸钠、亚硝酸钠、硝酸钾、硝酸钙、硫化钠、邻甲酚、萘、硝酸铝、二甲苯酚、粗苯、硝酸镁、硝酸铜、亚硝酸钙等危险化学品共抽检197个批次,合格率100%。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煤焦油分别抽检555批次、445批次、160批次,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4.9%、15.1%、0.6%。

    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9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车用汽油的硫含量、抗爆指数、氧含量、甲醇含量项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硫含量、闪点(闭口)项目不合格;煤焦油的水分项目不合格。

    在本次抽查中,有少数石化企业经销的车用柴油存在硫含量严重超标以及多项指标不合格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严厉打击。这类石化企业有:清徐县金泉加油站、原平市崞阳益民加油站、繁峙县三利石化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神池县神通加油站、五寨县胜利加油站、交城县奈林富财加油站、文水县北城加油站、吕梁市离石区大交加油站、吕梁市离石区鸿翔加油站、昔阳县九龙关加油站等。

    同时,本次抽查加大了跟踪抽查的力度,专门安排对2016年12月份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汽柴油加油站进行了追踪抽查,共追踪企业52家,发现仍然存在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的有4家,分别为晋城市天马能源有限公司、繁峙县三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翼城县宏源加油站、文水县万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从11个地市的抽查结果分布来看,大同市、阳泉市、晋城市、长治市、朔州市、太原市油品合格率较高,分别为100%、97.9%、97.4%、96.6%、95.5%、95.1%;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晋中市、忻州市的油品不合格率占比较大,分别为21.1%、15.5%、15.0%、14.5%、12.7%,油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抽查结果分析

    车用汽柴油

    本次车用汽柴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486家经销企业的1000个批次产品,对车用汽油重点选取了抗爆指数、溶剂洗胶质含量、硫含量、苯含量、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铜片腐蚀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车用汽油合格528个批次,不合格27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4.9%,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硫含量、抗爆指数、氧含量、甲醇含量四项不合格;对车用柴油重点选取了闪点(闭口)、凝点、冷滤点、馏程、运动黏度、硫含量、机械杂质、水分、酸度、十六烷指数、灰分、铜片腐蚀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车用柴油合格378个批次,不合格67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5.1%,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硫含量、闪点(闭口)两项不合格。

    1、硫含量。硫是主要的排放污染物,硫含量超标,不仅对空气造成污染,还会腐蚀发动机的部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一些商家在油品运输过程中,不及时进行清罐,间接将油品混装;2、也有个别加油站为获取更大利润,以次充好,直接购进低品质油品销售;3、个别炼油厂没有脱硫装置或废弃不用,导致硫含量超标。

    2、抗爆指数。抗爆指数又称车用汽油辛烷值指数,是考核点燃式动员机燃料抗爆性能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汽油的辛烷值越高抗爆性就越好,辛烷值过低会使引擎内产生连续震爆现象,造成机件损伤,连续的震爆易烧坏气门、活塞等机件。

    3、氧含量。氧含量的控制可减少尾气中CO的排放,车用汽油中氧含量高将导致油耗增加,并加快汽油对于金属的腐蚀性。

    4、甲醇含量。甲醇含量过高会对未经改装发动机的橡胶组件产生溶胀性,同时甲醇的热值是等体积汽油的一半左右,会给消费者在同热值燃料上造成经济损失。甲醇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甲醇的成本低于普通汽油,个别加油站为了赚取高额利润,超标准加入甲醇,或由于储运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车用汽油的甲醇含量超标。

    5、闪点(闭口)。闪点(闭口)是衡量油品在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程度的指标。闪点越低,燃料越易燃,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也越大。闪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油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不够严格,也有的经销企业在油品的运输过程中,没有做到专车专用,用同一辆罐车先后装载汽、柴油,罐底残留的汽油导致柴油的闪点降低。

    煤焦油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76家生产企业的160个批次产品,重点对煤焦油的密度、水分、灰分、粘度、甲苯不溶物等5个项目分别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159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0.6%。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水分项目不合格。

    水分不合格主要是一些企业的工艺控制不严格,检验能力弱,对质量控制不严格,主观放置时间不足,导致油水分离不完全。煤焦油是煤炭焦化过程中的副产品,其提纯产品在化工、医药、染料、农药和炭素行业方面广泛应用,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了这些行业产品的优劣。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县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省局车用汽柴油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后处理时限,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及时报省局监督处。

 

附件: 1.山西省危化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2.山西省危化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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