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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关于毛巾等5种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录入日期:2017-12-01 |
各市质监局,示范区质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期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毛巾、毛巾被、床单、被套、枕套5种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了405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70家,经销使用企业335家)的405个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342个批次,不合格63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15.6%。其中, 毛巾被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毛巾不合格检出率为5%;床单不合格检出率为22.4%;被套不合格检出率为15.3%;枕套不合格检出率为21.3%。 (二)本次抽查共发现6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pH值和纤维含量两个项目上。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毛巾、床单。本次毛巾和床单质量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113家生产经销使用企业的165个批次产品(其中生产企业24家、经销使用企业89家),经检验,毛巾合格76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5%;床单合格66个批次,不合格19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2.4%。毛巾、床单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pH值项目不合格。 (二)被套、枕套。本次被套和枕套质量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187家生产经销使用企业(其中生产企业31家、经销使用企业156家)的230个批次产品,经检验,被套合格127个批次,不合格23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5.3%;枕套合格63个批次,不合格17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1.3%。被套、枕套不合格批次均为经销使用企业,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纤维含量、PH值项目不合格。 本次在使用企业抽取的样品主要对pH值、异味、色污渍等3项进行检验;在生产经销企业抽取的样品主要对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耐皂洗色牢度等10项进行检验。其中毛巾、床单、被套、枕套四种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有pH值,该项目不合格,将易导致人体皮肤表层的天然屏障遭到破坏,滋生细菌,引发疾病。分析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认为使用企业主要是在洗涤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洗涤程序把洗涤剂清洗彻底造成,而生产经销企业则主要是在生产的后整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工艺条件进行中和处理或中和处理不充分造成。 另外纤维含量是纺织产品内在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消费者选购产品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面料纤维含量标识与检测结果不相符,不但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还会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后处理时限,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及时报省局监督处。
附件: 1.山西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和使用单位企业名单 2.山西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和使用单位企业名单
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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