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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工作服装等19种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录入日期:2018-04-04 |
各市质监局,示范区质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期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作服、女裤、羽绒服、内衣、男上衣、棉服装、牛仔服装、女鞋、儿童服装、学生服装、运动服、男鞋、男裤、衬衫、毛巾、浴巾、床单、床垫、枕芯等19种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664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62家,经销使用企业502家)的686批次产品。检验合格655个批次,不合格31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4.5%。 其中,工作服、羽绒服、内衣、男上衣、女鞋、儿童服装、学生服装、运动服、床垫、枕芯、男鞋等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女裤、棉服装、牛仔服装、男裤、衬衫、毛巾、浴巾、床单的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7.5%、10.0%、8.6%、24.0%、28.0%、6.0%、2.0%、10.0%。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山西省朔州渤海湾宾馆(朔州市开发南路9号)在床单、浴巾产品抽查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三)本次抽查共发现3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1)女裤的后裆接缝强力、纤维含量、色牢度项目不合格;(2)棉服装、牛仔服装、男裤和衬衫的纤维含量、色牢度项目不合格;(3)毛巾、浴巾的pH值项目不合格;(4)床单的pH值、色污渍项目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女裤、棉服装、牛仔服装、男裤和衬衫 本次女裤、棉服装、牛仔服装、男裤和衬衫质量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136家生产经销企业(其中生产企业9家、经销企业127家)的145个批次的产品,主要对甲醛含量、pH值、异味、色牢度、纤维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女裤不合格检出率为7.5%;棉服装不合格检出率为10.0%;牛仔服装不合格检出率为8.6%;男裤不合格检出率为24.0%;衬衫不合格检出率为28.0%。上述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纤维含量、色牢度项目不合格。 纤维含量主要测试面料采用原料的成分含量,是纺织产品内在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反映产品的内在特征和价值取向,也是消费者选购产品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面料纤维含量标识与检测结果不相符,不但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还会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色牢度是服装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染料在汗液、水和摩擦力的作用下产生迁徙,不仅会引起服装面料的掉色,影响美观、穿着的适用性,而且可能从纺织品转移到人的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造成人体伤害。造成纤维含量、色牢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购买使用了不合格面料,对进货原料检验把关不严所致。 (二)毛巾、浴巾和床单 本次毛巾、浴巾和床单质量监督抽查共涉及我省198家企业(住宿业)的199个批次的产品,主要对pH值、异味、色污渍等3项进行检验。经检验,毛巾不合格检出率为6.0%;浴巾不合格检出率为2.0%;床单不合格检出率为10.0%。 毛巾、浴巾和床单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pH值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将易导致人体皮肤表层的天然屏障遭到破坏,滋生细菌,引发疾病。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在洗涤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洗涤程序把洗涤剂清洗彻底。 本次抽查中,另有一个批次的床单色污渍项目不合格。色污渍指使用过程中沾染上的污渍,主要是血渍、尿渍、锈渍等。床单上有色污渍,病毒会直接侵害消费者的人体健康。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后处理时限,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将后处理情况及时报省局监督处。
附件: 1.山西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和使用(住宿业)企业名单 2.山西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和使用(住宿业)企业名单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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